关于缴纳2014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保证浙江省生态经济促进会工作更好地开展,切实履行为会员、行业、政府服务的职能,根据浙江省生态经济促进会章程,现开始征收2014年度会费。2013年度尚未交清的单位望及时补缴。感谢你们对促进会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一、会费收取标准:
1、副会长单位:伍万元整/年
2、常务理事单位:叁万元整/年
3、理事单位:贰万元整/年
4、会员单位:伍仟元整/年
二、汇款帐号:
单位名称:浙江省生态经济促进会
银行帐号:74818100351428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城支行
三、汇款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会费收取标准交纳相应会费,如不明确请电话联系0571-85880430。
2、汇款时注明交费单位名称,请不要以个人名义汇款,也可在汇款后将汇款凭证传真至0571-85880430进行确认。
3、根据银行对帐单,统一开具会费发票并及时寄出。
浙江省生态经济促进会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