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News information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咨讯 >

“河长制”向大海延伸 浙江将推行“滩长制”


时间:2017-07-13     阅读次数:2303


    河长制是治水的有力抓手和长效机制,如今浙江的“河长制”正在向海洋延伸。近日,浙江省《关于在全省沿海实施滩长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将于2017年8月7日起正式实施。借鉴“河长制”相关做法,浙江将在沿海滩涂全面推行“滩长制”。

  记者了解到,目前浙江省沿海各地海滩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的非法行为,如非法设置入海排污口、非法占用及破坏海岸线、农药清滩、非法“造、修、拆”船舶、停泊涉渔“三无”船舶、使用地笼网、滩涂串网等禁用渔具等,破坏了海洋资源,污染了海洋生态环境。为了更好的实现浙江渔场修复振兴,2017年4月,浙江省创造性地提出了“滩长制”的概念,要把“河长制”向海延伸,以推进海滩整治与保护工作。

  根据《意见》,2017年底前,浙江省市、县、乡(镇)级海滩实现“滩长制”全覆盖,努力实现沿海滩涂基本不见地笼网和滩涂串网等违禁渔具,入海排污口稳定达标排放,非法“造、修、拆”船舶、农药清滩、“三无”渔船停泊等现象基本杜绝。到2020年,海滩(岸线)乱占、乱用、乱排等现象全面杜绝,浙江全省自然岸线保有率全面达标。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滩长的主要任务包括全面取缔海滩违禁渔具、“三无”渔船,加强入海排污口和农药清滩行为监管,加强非法占用海滩、非法修、造、拆船舶监管,加强岸线管理和整治修复。

  海滩管理涉及海洋资源保护、海陆水环境治理、海滩使用管理等,是一项范围广、领域多、变动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浙江全省沿海全面实施滩长制,是对海滩整治与保护工作进行的制度创新,为打造“美丽中国”浙江样板提供制度保障。

                             

来源:2017年07月12日浙江在线 作者:记者 陈铖

 


官方微信

版权所有:浙江省生态经济促进会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3号浙大紫金众创小镇E1幢1403 电话:0571-85880430 0571-86692939  浙ICP备13033925号-1 DESIGN BY : WEETOP